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霍侯路征费管理处的委托,对国道108线K817+134-K952+168段标线划设工程(购管备[2017]5134号)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道108线K817+134-K952+168段标线划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SXZB-GCGZ-2017067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投标人所投标段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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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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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道108线K817+134-K952+168段标线划设工程 |
25600 |
平方米 |
1290000 |
2、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全部完工。
3、施工地点:临汾市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要求具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从业资质;
3、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事业单位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截至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纳税凭证;投标截至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险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016年度或2015年度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营业不满一年不提供此项,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审计意见);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佳沣酒店507室(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95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佳沣酒店五层会议室(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95号)
3、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霍侯路征费管理处
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开发区汾河路1号
联系人:乔先生黑先生
电话:0357-2116525
代理机构: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厦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0351-7868369
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