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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开发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开发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品目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采购单位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2日00:32获取招标文件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开发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采购单位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2日 00: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2日 00:24  至  2017年07月31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7日 15:30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预算金额¥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18425
采购单位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49238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先生 (0595)22518425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开发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开发区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

项目编号:FJXCZB20171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184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4923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0595)2251842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1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2日 00:24 至 2017年07月3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采购公告栏发布公告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100元,可交现金、转账或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帐户,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7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7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要求,本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它地区的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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