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中国联通呼市分公司2017年—2019年消防设备(设施)及早期预警设备维保项目,(招标编号:HHHT-GKZB-2017-0015-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泰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标段一采购内容为2017年—2019呼市分公司年消防设备(设施)维保,具体维保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标段二采购内容为2017-2019呼市分公司所属的防火区域46分局、65分局、39分局、59分局、45分局、49分局及如意枢纽楼陆续安装了消防早期预警设备维护。
1.2本项目分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可兼报兼中,标段划分情况:标段一:消防设备(设施)维保:采购预算40万元/年(含税);标段二:早期预警设备维保:采购预算7万元/年(含税)
1.3服务期限:24个月(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按照年度(12个月)签订合同,如果第一年度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如中标人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格,则重新招标。
1.4中标候选人:各标段拟中标人数量为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中标人数量加2。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标段一资格要求如下: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包括法律纠纷、责任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等);(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
2.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
2.1.3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消防设备维护二级及以上的资质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证书临时二级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
2.1.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
2.1.5拟配备的人员中至少有2个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及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缺一不可);
2.1.6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类似设备维护项目的合同至少1份(提交合同原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相应框架协议及订单原件)。
2.1.7投标人须在呼和浩特市有常驻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0日内设立常驻服务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承诺书原件审核);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标段二资格要求如下:
2.2.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2.2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2.3申请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2.4申请人须提供FMST产品生产厂家(澳大利亚鼎盛特公司)的授权文件,或者是FMST产品的授权代理商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审核)
2.2.5投标人须在呼和浩特市有常驻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0日内设立常驻服务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承诺书原件审核);
2.2.6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类似设备维护项目的合同至少1份,(提交合同原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相应框架协议及订单原件)。
2.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西泰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办事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华侨新村6号楼1单元904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售,具体情况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4.1.4 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如有意参与本项目,请通过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山西泰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76 0381 0000 0699
特别提醒:电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标书费”字样)
4.2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和纸质版投标相结合的方式,投标人需在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a.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点击IPASS自助服务,阅读办理指南,购买IPASS电子证书。操作说明详见网站,网站联系电话:4006101566。
b.IPASS购买完毕后完成供应商注册并进行联系人绑定操作,联系人绑定之后才可以进行上传报价及投标应答文件。操作说明详见网站附件《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绑定操作手册》或IPASS证书自带说明,网站联系方式:010-6625927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维多利购物中心对面(新华广场往南50米路东)7天酒店一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站自行查看唱标信息,对未上传投标报价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其他说明
6.1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6.2如投标人中标,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6.3如潜在投标人与本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有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请与公告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告知招标人。
电话:0471-6925576邮箱:5028967@qq.com
6.4异议受理单位及电话:
山西泰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安晓宵、郭明敏,联系电话:18504710334、18947118617,邮箱:sxtnzbnm@163.com。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人:董治军 ,联系电话:0471-6928656,反舞弊邮箱:18647106013@wo.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北路52号
邮编:010020
电话:0471-6925576
购买招标文件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泰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办事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华侨新村6号楼1单元904室
邮编:010060
联系人:安晓宵、郭明敏
电话:18504710334、18947118617
电子邮件:sxtnzbnm@163.com
特别说明:请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联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手续包括提交报名表、提交报名资料、缴纳报名费,缺一不可。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导致漏报的本公司概不负责。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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