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联通集客部最高人民检察-院582工程新建客户交换机工程项目(第三次)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本的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电子招投标形式)。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单一项目招标
(一)招标编号:JSZBZB20170302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项目性质:货物招标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七)采购内容:一套用户交换机系统(采用交流供电方式),其中包括:2016门用户交换机能力(指机架、机框及电缆接入能力),2016门模拟用户实配数量(指实际配置的用户板卡数量),16套30B+D数字中继电路实配数量,1套话务台,1套操作终端系统,1套话单服务器。
(八)供货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九)保修期:设备终验后软、硬件均免费保修三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及企业证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对应企业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投标同类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
(三)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须近三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3项(含)以上的单台设备在3000门(含)以上的交换机产品的销售合同业绩。
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大签页、金额页、合同标的所在页的原件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原件备查。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六)技术要求:
1. 承诺具备集中方式及全分散方式控制方式,支持IP方式、E1方式的全分散式组网,且具有分级控制功能;
2. 承诺提供设备的主控制部分及接入部分的相应功能板卡应能支持冗余配置;
3. 承诺32路的用户线接入设备应能满足小型化的配置要求,接入设备的最大尺寸不超过1U;
4. 承诺30B+D数字中继电路板卡的单板电路端口数量不超过4个;
5. 承诺交换机和IAD要同时支持交/直流供电方式,同时支持电源板卡的冗余配置,IAD设备支持端口数步长应不大于8,应支持IP双上联;
6. 承诺当以IP方式、E1方式分布式组网时,提供的网管设备应能管理包括核心组网数据设备在内的厂家提供的全部设备(包括交换机、IAD),并提供端到端链路质量测试能力;
须提供承诺函。
(七)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其他要求: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 参加投标的厂商要求在北京有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办事处具体地点、联系方式(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若目前没有设立常驻办事机构,需承诺中标后30个自然日内在北京市设立常驻办事处机构并提供前述证明材料;
4. 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6.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详见:七、联系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邮箱,并附上潜在投标人本项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邮寄地址及IPASS联系人):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银行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2. 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3. 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人民币(¥300)整(可通过网银转账、银行电汇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汇入账户及备注信息详见:七、联系方式),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以邮箱形式发布)。
四、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2017年8月7日中午12时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本次招标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招标开标时间: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https://www.cuecp.cn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通过iPASS电子证书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
3.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因招标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否决其投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 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 标 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办事处):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605室
邮 编:100036
公司总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210003
项 目 联系人:高镇经
联 系 电 话:18332299552
电 子 邮 箱:18332299552@163.com
开 户 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1615845
汇 入 地:江苏省南京市
打 款 备 注:JSZBZB20170302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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