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区) » 货物招标 » 正文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车辆管控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智能车辆管控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生产辅助用电器/控制设备采购单位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区域泉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4日18:2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车辆管控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生产辅助用电器/控制设备

采购单位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泉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8: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4日 18:30  至  2017年07月31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预算金额¥290.934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17005
采购单位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曾先生 0595-28018091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先生0595-28017005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能车辆管控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智能车辆管控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QZT2017-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17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方式:曾先生 0595-280180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先生0595-28017005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QZT2017-17

 二、名称:智能车辆管控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自费组织到现场勘察。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应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7、投标供应商代表应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9、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佰玖拾万玖仟叁佰肆拾柒元整(¥2909347.00);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7年7月24日起至 2017 年7月31日下午17:30止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24日起至 2017 年7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到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以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招标(投标)文件前认缴”。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14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7年8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595-28018091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对招标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招标人须知第7条的约定。

 十三、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招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十四、 报名费及中标服务费缴交: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友谊支行     

 帐    号:1408 8291 0900 8013 702    

十五、投标保证金缴交收款单位: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帐    号:1526  9010  0100  0994  23        

          联系电话:0595-28017005       传  真:0595-22767762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子邮箱:ztzbcg@163.com

十六、本采购文件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不同网站信息不一致的,以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七、本次采购解释权归属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提供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承诺)6、投标人应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7、投标供应商代表应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0.93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8:30 至 2017年07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提供书面声明)

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 招标(会员区)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招标(会员区)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