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农作物生产种植示范、高标准智能温室、道路改造及绿 化带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4日 18:1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8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楼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4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通化市滨江东路6号(原东昌区财政局)五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美群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31795656 | ||
| 采购单位 | 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立明1361435848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美群 13331795656 | ||
| 附件: | |||
| 附件1 | 54长流村道路招标公告.doc | ||
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农作物生产种植示范、高标准智能温室、道路改造及绿 化带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农作物生产种植示范、高标准智能温室、道路改造及绿 化带工程
项目编号:BHZB-2017-0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美群
项目联系电话:133317956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人民政府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
联系方式:唐立明136143584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美群 13331795656
代理机构地址: 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原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本次招标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投标;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开户许可证;(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7)被授权人身份证;(8)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通化市滨江东路6号(原东昌区财政局)五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