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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条件: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2、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粤水建管[2010]247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在投标前已完成录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信用管理信息手续,并通过终审。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出具的,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近三年来无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粤水建管〔2012〕163号)》的有关规定,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
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造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溪路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办理投标手续(详见时间安排表)。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24日(详见招标投标时间表,下同)。
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民营经济报》。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与拟派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