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7-284)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7年08月02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供暖用CO2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招标采购。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供暖用CO2空气源热泵 供暖系统 | 见附件 | 套 | 1 | 按合同约定 | 包头工务段 公积板线路工区 |
二、主要事项
1.设备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附页
2.设备辅助性能要求:
供暖用CO2空气源热泵机组:
低温制热工况:环境温度-12℃,供回水温70/50℃,制热能效比COP不小于1.8,制热量不低于38kW;环境温度-20℃,供回水温70/50℃,制热能效比COP不小于1.6,制热量不低于35kW;环境温度-25℃,供回水温70/50℃,制热能效比COP不小于1.5,制热量不低于30kW。单台额定输入功率不得大于25kW,空气源CO2机组和水泵总功率不得大于60kW。上述条件均不得使用电辅加热。冷媒使用CO2(R744)。
热泵机组启停依据回水温度控制,控制机组启停温度可根据现场温度变化及要求修改调节设定值,且实现全部自动化。依据设定的回水温度自动调节供热负荷。具备温度、高压压力安全运行和报警控制措施。
热泵机组的控制系统具有按程序自动启停机组、参数设定、运行参数实时检测和显示、安全保护、故障自动报警、数据记忆、资料贮存等功能,实现对机组运行的高效和全自动控制。具有集控及远程控制功能。控制面板为触摸屏式,采用中文人机界面、数字及显示各参数数值,能实时显示各设备的状态以及报警和故障信息,触摸屏采用彩色液晶触摸屏,PLC控制系统安装在热泵机组内。触摸屏上设置热泵运行动态流程图、热水进出水温度以及其他压力等需要让操作人员掌握的数据资料。
3.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①供方提供两个供暖期(即2年)免费现场保修服务,保修期满后,以优惠的价格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②按技术条件要求执行,保证满足冬季供暖(末端使用暖气片)要求。
③由生产厂家直供并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及站段操作人员培训。
4.其他要求:
①该系统具有自动除霜功能;操作简便,便于日常维修;
②整个系统应分别安装用于热泵机组及附属设备计量的电表。
5.交货日期要求:按合同约定。
6.验收方式: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⑤热泵设备投标代理企业注册资金(本)不低于2000万元,被代理热泵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⑥投标设备制造商均需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⑦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依据国标GB/T25127.1-2010及国标GB/T25127.2-2010类别下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的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出具许可证及附件的彩色影印件)。必须建有-25℃低温实验室,并具有国家级第三方检测机构评定的具备-25℃以下低温检测实验室且评定合格的证明文件;
⑧投标方需具有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空气源CO2热泵机组在环境温度-12℃,供回水温70/50℃,制热能效比COP不小于1.8;环境温度-20℃,供回水温70/50℃,制热能效比COP不小于1.6;环境温度-25℃,供回水温70/50℃制热能效比COP不小于1.5的检测报告,并出具检测报告原件。
⑨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至少5项-25℃环境条件下建筑供暖项目的应用;具有经过至少2个供暖期的应用业绩证明,具有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使用报告。出具安装使用的照片,以备核对。
⑩具有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投标时携带告知函原件备查。(办理内容及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31日11时3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2日08时3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楼(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标文件咨询电话: 0471-2244325 联系人:郜雨生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 0471-6529517 联系人:张志宏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hhtljzbw.com或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招标文件(标书)”下载方法的通知》登录下载对应标号和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标后必须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审核。
七、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82927440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6529727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由于投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招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2244325。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编号及标段号 | 如12—235—2、12—235—5 |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 |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7年07月24日
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