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台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及4台集装箱空箱堆高机采购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台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及4台集装箱空箱堆高机采购
2、工程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集装箱码头。
3、交货安装期:45天(包含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
4、交货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集装箱码头。
5、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内容及合同段划分
1、招标内容: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台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及4台集装箱空箱堆高机采购(详见技术规格书)。
2、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起重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3层西侧大厅,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起重机)彩色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楼西侧第二交易厅(3019)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若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出席开标的,将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亚涛
电 话:13733330486
传 真:0315-5138618
电子邮件:ts-hd626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