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向阳镇天生桥村1-7+102米人行吊桥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紫阳县向阳镇天生桥村1-7+102米人行吊桥工程,已由紫发改投资〔2017〕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紫阳县向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库区移民后扶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紫阳县向阳镇天生桥村1-7+102米人行吊桥工程,全长为145.6米钢绞线主索人行吊桥,主体工程上部结构为1*0.8m双柱式钢筋混凝土塔架,高度为10.3m,下部结构为1.2*1.0m双柱式钢筋混凝土塔架,高度为18.8m,面板采用铺设24mm玻璃钢。该工程估算投资约170万元,计划施工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3.5投标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紫阳县世纪大厦1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施工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紫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北信息报、陕西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紫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紫阳县向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紫阳县向阳镇街道
联系人:哈先生
电 话:13659156222
招标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紫阳县世纪大厦1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700524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