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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抗日战争遇难同胞纪念广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茶陵县抗日战争遇难同胞纪念广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 茶陵县抗日战争遇难同胞纪念广场项目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发改经【2016】257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招标公告 茶陵县抗日战争遇难同胞纪念广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茶陵县抗日战争遇难同胞纪念广场项目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发改经【2016】257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茶陵县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精算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JST-CL-2017-091 2.2 项目名称:茶陵县抗日战争遇难同胞纪念广场项目 2.3 建设地点:茶陵县洣江街道办事处荣华村 2.4 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约10640m2,总投资额约为574.475432万元(含园林绿化、广场铺装及配套工程)。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8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类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4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出具公-安系统的无犯罪记录档案查询证明资料。 3.5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其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建造师须为壹级;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投标单位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此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均须提供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的互联网查询真伪的网址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项目部关键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表或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⑥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出具公-安系统的无犯罪记录档案查询证明资料;⑦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只接受原件,在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并能通过互联网查询人员相关信息的真伪;省外企业投标报名时还需提供公告发布后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 如证件原件正在办理年检手续,则必须提供加盖年检单位公章的认定其为合格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年检单位官方网站已认定为合格,可认定为有效)。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按顺序装订,且须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所有证件须处于有效期内、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投标人确保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6.2本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要求为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6.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下午17:30 时(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复印费用),售后不退。 6.5报名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交易(茶陵县城炎帝南路); 6.6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8月 21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监督电话:0731-2202935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茶陵县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县城? 联 系 人:张康康 联系电话:0731-2563156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精算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日升大楼三楼 联 系 人:陈婷、肖俊 联系电话: 0731-25696784 茶陵县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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