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0JL201700296 | ||||||
| 【工程编号:F0JL201700296】 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市政交通配套工程永兴河北路(大广高速~磁大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标段)(监理)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
1.招标条件 本 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市政交通配套工程永兴河北路(大广高速~磁大路)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标段)(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前期[2017]142号、京大兴发改(前期)[2017]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 采用 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 永兴河北路(K4+879~K6+500) 2.2本的建设规模 1.621公里 概算投资额 80046 (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 746 日历天 2.4本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图纸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给水管线、再生水管线、随路综合管廊工程等的监理工作 2.6其他 无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监理业绩。 3.2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5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
||||||
|
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7-26 11:00:00 至 2017-7-31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8-2 9:00:00 至 2017-8-7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8-14 16: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6.2逾期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上发布。 |
||||||
|
| 8 .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西大街20号 邮 编: 102640 联 系 人: 张雷 电 话: 57693557 传 真: 5769356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 邮 编: 100052 联 系 人: 王丽丽、王婷 电 话: 57693557 传 真: 57693563 电子邮件: longanzhaobiao@126.com |
|
2017 年 07 月 26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