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淮安区2017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林集镇 (林袁线、三南线、跃双线、谢平线)工程 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的苏交公[2017]2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淮安市淮安区林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淮安市淮安区林集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淮安区2017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林集镇 (林袁线、三南线、跃双线、谢平线)工程林袁线、三南线标段;跃双线、谢平线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林集镇境内。
2.2施工方案:老路改造,单侧拓宽、双侧拓宽及新建和改建。
2.3本次招标共分二个施工标段:林袁线、三南线标段;跃双线、谢平线标段。
林集镇林袁线,全长4.5km。本次施工方案:
全线向南侧拓宽2m,拓宽后路面宽度为5.5m。
林集镇三南线,全长2.11km。本次实施方案:
全线向东西两侧各拓宽1m,拓宽后路面宽度为5.5m。
林集镇跃双线,全长1.5km。本次实施方案:
全线向西侧拓宽1.5m,拓宽后路面宽度为5.5m。
林集镇谢平线 ,全长3.1km。本次实施方案:
(1)、起点-K2+500向南侧拓宽1.5m,拓宽后路面宽度为5.5m;
(2)、K2+500-终点向南侧拓宽2m,拓宽后路面宽度为5.5m。
本项目设计标准为: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km/h。
2.4本项目淮安区2017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林集镇 (林袁线、三南线、跃双线、谢平线)工程林袁线、三南线标段总投资约人民币429.65万元;跃双线、谢平线标段总投资约人民币299万元。
2.5工程计划工期:
林袁线、三南线标段:2017年7月30日开工,2017年10月18日完工,80个日历天;
跃双线、谢平线标段:2017年7月30日开工,2017年9月29日完工,6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安全生产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A.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下企业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带二维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带二维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业绩条件:
2014年1月1日至今较好的承担过一个四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公路工程(含农村公路)(提供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备查。);
C.其它条件:
(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2014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③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省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的为准,投标人自行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的等级为BBB及以上,各投标企业需提供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⑤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⑥提供农民工医疗保险承诺函(如实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财务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2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经理: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2014年1月1日至今较好的承担过一个四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公路工程(含农村公路)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提供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备查。)
④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招标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⑤提供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项目总工:
①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4年1月1日至今较好的承担过一个四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公路工程(含农村公路)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提供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备查。)
④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招标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⑤提供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项目专职安全员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注:①近三年从2014年1月1日计算。
②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③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④上述材料除承诺书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投标登记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7年 8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 30分至 9时 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 一楼开标一室(淮安区华西路63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开具的收到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按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5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 7 月 26 日至 2017年 8 月 14 日。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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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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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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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未被宣读为废标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确定: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读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 招标人设置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从99%、99.5%、100%、100.5%、101%中确定,由招标人代表在开启第二信封前从上述5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 如果投标人认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而未在现场提出的,事后检查发现存在不一致情况的,视同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报价;需要以投标人报价现场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以现场所报报价计算,不再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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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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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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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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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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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2,E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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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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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评定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仍相同,按投标人注册资金较高的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投标贰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标,则其参与后续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如因投标单位在前面标段中标,导致后续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则该标段流标,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本工程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按照先林袁线、三南线标段后跃双线、谢平线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本工程第一信封开标、评标会议,第二信封的开标、评标会议以及本工程的定标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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