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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钟太快速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2016〕1号批准,并且本项目具有资金证明,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知识城钟太快速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知识城钟太快速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020-2820898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1、135355333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0307 三、建设地点: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四、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本项目设1标段,本次招标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算、结算审核,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评审结果复核,以及项目实施期间招标清单漏量漏项情况的审查、驻场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计机关的审计等内容。包括编制或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业主特殊要求、主管部门意见等情况下对成果文件的配合修改、调整、审核等工作。 六、建筑规模: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西起永九快速路,东至金发科技园东侧(不含永九快速路互通立交),道路长3090米。二期西接钟落潭镇界,桩号K0+039,东至永九快速互通西侧桩号K1+122,全长1.083公里。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市政及配套工程。 七、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八、工程概算投资额(暂定):人民币40000万元,本项目预计发包价约为296.6万元。 九、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6、投标人由2014年1月至今曾完成过一项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市政类造价咨询业务。(证明材料:提供咨询合同和咨询成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咨询成果可以是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等,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 7、投标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不良记录。以网址查询结果为准:http://jh.gdd.gov.cn/n/535/)“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7年07月27日至2017年08月0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萝岗)交易部(原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次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费100元/投标人,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208985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九龙大道万科幸福誉商业街2楼建管中心 十四、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及招标网(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及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九龙大道万科幸福誉商业街2楼建管中心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2820898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室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1、13535533310 传 真:020-87578002 日期:2017年7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造价咨询违法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营业时间不满10年的以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时间起)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的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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