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敦化市山谷灵芝种植专业合作社15万段生态灵芝种植扩建(设备)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敦化市山谷灵芝种植专业合作社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13:4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08:00 至 2017年08月01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601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5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 ||
| 预算金额 | ¥8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3-6240844 | ||
| 采购单位 | 敦化市山谷灵芝种植专业合作社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敦化市民主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33-624084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敦化市民主街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3-62408/44 | ||
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敦化市山谷灵芝种植专业合作社15万段生态灵芝种植扩建(设备) 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DZC2017-034
二、招标内容:生态灵芝种植扩建(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601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以下有效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三项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人提供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1个月的缴纳税收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
附注)原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投标人提供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的1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养老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受理。
六、投标规定: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8:30,地点为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6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9:00 时。
3、开标地点: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4、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2017年7月31日)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采购代理机构)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4万元。
敦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孙女士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电子 邮箱: dzc0844@126.com
2017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