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省植保植检站2017年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防治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农业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植保植检站 |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19:11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兰州正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19336435 |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植保植检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70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193364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州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19336435 | ||
| 附件: | |||
| 附件1 | 甘肃省植保植检站-甘肃省植保植检站2017年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防治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pdf | ||
甘肃省植保植检站2017年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防治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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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D01-12620000224333349J-20170725-027583-3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植保植检站的委托,对所需的2017年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防治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号:LZ2017-DY001(Z)
2、项目预算:100万元;
3、单一来源采购内容:5%香芹酚水剂 3.85吨
4、单一来源实施理由及公示时间:
(1)为推进农药零增长行动实施,加大生物农药推广力度,经研究和论证,在我省6个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5%香芹酚水剂。5%香芹酚水剂是兰州交通大学天然药物开发研究所自主创新研发,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专利号:ZL 2008 1 0180043.7)纯天然植物源生物农药,并获得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该产品具有高效、无毒、无残留,抑菌与杀虫广谱等优点,在我省的酿酒葡萄、设施大田果蔬、马铃薯、中药材,啤酒花等经济作物病虫害的防治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是推进绿色防控,替代化学农药的生物农药。由于是专利产品,且在国内首次登记,故申请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兰州世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公示时间:2017年5月9日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所投农药必须是正规制造企业2017年 4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合格产品,且必须具有三证(在有效期内),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
3) 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说明书、彩页(印刷版)、产品合格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谈判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谈判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谈判文件和交纳谈判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谈判供应商手机。
6、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1日,每日00:00--23:59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http://www.gsggzyjy.cn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8月8日上午09:3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二谈判室
8、采购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09:30
采购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二谈判室
9、采购代理机构: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931-8824333 传真:0931-8860399
邮箱:zzzb666@126.com
联系人:张成梅
10、采购人:甘肃省植保植检站
联系人:殷希华
联系电话:0931-8655086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谈判保证金。
(二)谈判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谈判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谈判供应商在办理谈判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谈判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谈判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谈判保证金办理指南”。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