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新航站区旅客过夜用房室内精装修施工 II 标段(客房区域部分) 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交能〔 2012 〕 45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XY-2017236-2
报建号: 01140281
建设地点: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新航站区
建设规模:旅客过夜用房总建筑面积 46216 ㎡(含设备夹层),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其中本标段建筑面积 27691 ㎡;
合同估算价:约 6000 万元
要求工期: 172 日历天,定额工期 215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TY01-89-2016 )》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 1 )地上三层(含)至九层(含)的客房室内精装修(含客房门);
( 2 )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
( 3 )以上精装修区域的配套固定式家具;
( 4 )配合空调、消防安装及弱电等工程施工单位的安装及交叉工作;
( 5 )以上装修区域需进行的深化设计。
( 6 )详见具体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精装修施工图内容。
设计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桂建管 ﹝ 2013 ﹞ 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 2014 ﹞ 25 号)的规定 ,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 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 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2014 年以来正在承接或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工程造价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 本项目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新航站区旅客过夜用房室内精装修施工分为 I 标段(公共区域部分)和 II 标段(客房区域部分)两个标段招标,各投标人可就本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至 2017 年 8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 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现场报名 。
联系人:王工(工程类、铁路类 0771-5678542 )、财务科( 0771-2610536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至 2017 年 8 月 1 日(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 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无 (提供电子版)
5.4 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5 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支付凭证,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 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0771-2368392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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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壮锦大道 24 号 邮 编: 530031 联 系 人: 吴昊 电 话: 0771-2885725 传 真: 0771-2885725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双拥路 28 号宜尚酒店 8 楼 邮 编: 530021 联 系 人: 邓宇 电 话: 0771-6100969 传 真: 0771-567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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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