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隧道监控量测、质量检测及地质超前预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4315号、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项目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979号批复立项,现由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隧道监控量测、质量检测及地质超前预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位于广东省中部地区,是广东省高速公路规划网“二横”线——汕湛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省重点建设项目。路线起于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横槎村,与广河高速公路T型交叉,经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和龙山镇、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分别与大广、京珠、广乐等高速公路交叉,终点止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顺接汕湛高速公路清远至云浮段。概算总投资约207.9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建设标准,路基宽33.50米,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计划2016年全面开工,2019年建成通车。
项目路线全长125.28公里,桥隧比为48.8%,设特大桥、大桥38618.34m/86座、中桥1124m/18座;设特长隧道8459.5m/2座、长隧道7816.5m/5座、中隧道4228.5m/6座、短隧道899m/3座;设互通立交16处(含1处预留);设管理中心1处、集中住宿区3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匝道收费站10处。
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清远市、广州市、惠州市。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线隧道监控量测、质量检测及地质超前预报。
2.1.3隧道监控量测、质量检测及地质超前预报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根据隧道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全部监测工作。预计为30个月。服务期为暂定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监测标段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程项目 |
备注 |
JK-SD1标 |
桩号K56+012.856~K82+576(ZK82+567.918)
(对应土建1~5标) |
里程桩号范围内隧道(特长隧道1座,长隧道1座,中短隧道3座,共7595m)的监控量测、质量检测、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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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SD2标 |
桩号K82+576(ZK82+567.918) ~K96+738.262
(对应土建6~7标) |
里程桩号范围内隧道(长隧道2座,中隧道4座,共6567m)的监控量测、质量检测、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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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SD3标 |
桩号K96+738.262~K182+829.224
(对应土建8~18标) |
里程桩号范围内隧道(特长隧道1座,长隧道2座,中短隧道2座,共8072m)的监控量测、质量检测、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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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列隧道数量基于施工图统计,仅供各投标人参考。选测项目为据实计量,其余项目相应费用均不做变更,此风险各申请人需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详见下表),同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5)。
标段 |
资质要求 |
JK-SD1标、JK-SD2标、JK-SD3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具有(或全资下属机构具有)建设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或全资下属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对3个合同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但最多只能中个1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解释下同)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监控量测、质量检测、超前地质预报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对应的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IC卡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持企业(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且只需购买1份招标文件,但应按所申请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 年8月23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A座3楼
邮 编:510623
联 系 人:林云彦、钟爽、向颖
电 话:020-28129525、18902219136
传 真:020-28129525
日期: 2017年7月26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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