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
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项目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16﹞1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华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泥、钢筋、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范围
2.1本次内容为材料采购招标;分3个标类,3 个标段,即水泥标、钢筋标、钢绞线标。华陆项目供货地点在广东省梅州市、揭阳市、汕尾市。预计供货时间2017年 8 月~2020年 12 月。
2.2标段的划分和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及附件4,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供应商。
3.2 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供应商,还应提交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向本项目供应货物的授权书(钢筋标投标人仅需提供主投品牌的授权书),报名时提交的授权书复印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授权书原件一致。
水泥标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代理供应商,生产厂家只允许使用自产品牌进行投标,1个水泥标代理供应商投标人只允许申报1个水泥品牌参加投标,1个水泥品牌最多允许两个投标人(即两个代理供应商或者一个代理供应商和一个生产厂家)进行投标;若投标人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则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钢筋标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代理供应商,生产厂家只允许使用自产品牌作为主投品牌进行投标,1个钢筋品牌最多允许三个投标人作为主投品牌参加投标,若1个钢筋品牌有三个以上投标人作为主投品牌参加投标,则以该品牌为主投品牌的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均不予通过;1个钢筋标投标人申报1个钢筋主投品牌外还须申报不少于2个钢筋备用品牌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则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若钢筋标的主投品牌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则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备用品牌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则不影响资格审查通过。
钢绞线标只允许生产厂家使用自产品牌进行投标;若投标人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则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具备下表中所列的能力。
|
标段 |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 |
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
不少于(万吨) |
|
钢筋 |
1000 |
200 |
|
水泥 |
1000 |
300(旋窑水泥) |
|
钢绞线 |
8000 |
5 |
注:水泥标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代理供应商,且生产厂家至少有两条日生产熟料均不小于4500吨的旋窑水泥生产线(以省市及以上发改委及有立项审批权的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同一品牌不同生产厂区的旋窑生产线不允许合并计算,下同);同时须具备旋窑P·O52.5和P·II52.5水泥的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以行业主管单位、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为准(下同);若投标人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将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投标人不予报名。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3.8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2,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的二维码标识经招标人查验营业执照属实且符合报名条件)及盖章的彩色复印件;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盖章的彩色复印件)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盖章的彩色复印件);投标人信息表(格式见附件3);如投标人为代理供应商,还应提供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向本项目供应货物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原件核查后交还投标人,投标人需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投标人只需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但应根据所投标段分别递交上述报名资料。
4.3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1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华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三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 系 人:吴东升、颜秀华
电 话:020-38626290
传 真:020-37362649
2017 年7月27日
附件1:标段的划分和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投标人信息表
附件4:授权书
附件5: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