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曹妃甸工业区集中供热工程二期由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发展改革局批准招标(批准文号为:唐曹招【2008】37号),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热力有限公司,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唐山曹妃甸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曹妃甸电厂自备铁路南侧供热管网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曹妃甸电厂自备铁路南侧供热管网迁改工程。
2.1.2 建设地点:曹妃甸工业区。
2.1.3 建设规模:曹妃甸电厂自备铁路南侧供热管网迁改工程,本次招标管道总长约310米,管径为1.2米。
2.1.4 资金来源:自筹。
2.1.5 质量标准:达到合同以及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标准。
2.1.6 工期:30日历天。
2.1.7 质保期:达到设计指标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2招标范围:曹妃甸电厂自备铁路南侧供热管网迁改工程的建设,具体工作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及资信能力;
3.2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还需具备GB2级压力管道施工许可证;
3.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b、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d、企业资质证书;e、GB2级压力管道施工许可证;f、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原件(盖公章,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到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现场填写登记表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双休日除外),每日08:30 时至12:00 时,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大厅。
注: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相关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情况通过扫描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投标人提交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的,投标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申请人无法报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第二交易厅(3019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项目评标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信用综合评价占评标总分的比例为5%。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评标当日从河北建设网或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芳芳
电 话:13292589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