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标准篮球场地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委托,为院内标准篮球场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院内标准篮球场地建设工程
2. 项目编号:BXNZG20170602
3. 项目内容:院内标准篮球场地建设等施工工程。
4. 工期要求:2017年8月25日开工,至2017年10月10日竣工。
5. 项目地址: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7.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合格标准。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9.预算资金:约38万元
10.付款方式:无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年内付清全部工程款(无息)。
11.质保期:三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独立法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体育场馆工程施工、体育用品等经营范围;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非法人代表到场的还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相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27日至7月31日上午9:00时-下午15:30止 (节假日休息)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A区崔家巷5号)电话:13898203336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31日9:00时~15:30时整(节假日不休息)。
领取方式及地点:在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A区崔家巷5号)电话:1389820333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并非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
六、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不分品目) 0.76万元整
缴纳方式及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 18 日下午13:30时整。
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A区崔家巷2号
邮政编码:117000
招标文件咨询:王晓丹
联系电话:13898203336
电子邮箱: lnjb2226@163.com
采购单位: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7日
注:若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报名资格审查为资格初审,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由评委会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