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背街小巷基础设施改造(示范类)工程项目 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 2017年背街小巷基础设施改造(示范类)工程项目 已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资雁发改审批 [2017]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区财政拨付的2017年背街小巷整治专项经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雁发改审批 [2017]10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504005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雁江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施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缘石改造、排水明沟改造、疏通,树池改造、照明工程等。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为 90 日历天,监理工期为 90 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为省外入川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或按(川建发【 2016 】 473号 )文件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担业务信息录入证》 ) 资质 , 近3年(201 4 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 2 个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 监理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省 外入川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或按(川建发【 2016 】 473号 )文件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担业务信息录入证》 ) 资质 , 近3年(201 4 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 / 个 市政公用 工程 监理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监理 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01 7 年 7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 7 年 8 月
4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 CFCA 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 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 7 年 8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资阳 市雁江区
邮 编: 641300
联系人: 杨 先生
电 话: 131587833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19号1栋1单元22层2206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赵 女士
电 话: 028- 68305088
传 真: 028- 650296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 7 年 7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