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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朝鲜族中学操场摊铺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代码:04152017090019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代码:041520170900191、招标条件本宽甸县朝鲜族中学操场摊铺工程已由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宽发改综[2017]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建
招标代码:04152017090019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代码:04152017090019

1、招标条件

本宽甸县朝鲜族中学操场摊铺工程已由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宽发改综[2017]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长效机制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7]0555号),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1)操场硬化摊铺8150平方米;(2)修建排水沟81.2米;(3)修建树池31个,沿西侧外墙内修建2米宽花坛。

2.2本次的建设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东门外街85号。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5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2017年8月25日开工,2017年9月20日竣工。

2.7本次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报名后,通过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招标文件通过网上支付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8月18日 14时00分。地点为: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原三江宾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宽甸县

联 系 人:敬女士

电 话:0415-5122192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杨长青

联 系 电 话:18604150419

电 子 邮 件:ddkl0415@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丹东市分行东港支行营业部

账 号:502701040020741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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