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政府城市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 ||
| 行政区域 | 东丽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9日 08:46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8日 12:07至2017年08月04日 12:08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8月04日 12:08至2017年08月10日 09:08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金玺大厦2号楼701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8月10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金玺大厦2号楼701室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戈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84313819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66309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107-108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84313819 | ||
|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政府城市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17-TJBC-23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政府城市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政府城市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FZB-2017-TJBC-23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23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的服务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须同时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承担的服务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连续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建筑企业施工资质证原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7.供应商须提供: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为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缴纳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记录原件。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在津投标资格的执业人员电子信息登记卡(IC卡);副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在津投标资格的执业人员电子信息登记卡(IC卡);安全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应单独配置,不得兼任其他管理岗位,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机械员1名、民管员1名、造价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试验员1名,可互相兼任,但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7-28到 2017-08-04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2)现场发售,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8-10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8-10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金玺大厦2号楼7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戈女士 2.联系电话:022-8431381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京津公路28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663096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107-108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431381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