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升级完善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8日 19:1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7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7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德香 周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1989733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德香 周彬010—619897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附件: | |||
| 附件1 | 7.28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升级完善项目更正公告.doc |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升级完善项目
项目编号:2017CGSC00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德香 周彬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973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7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升级完善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1707/t20170721_856067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包号:第2包 电子底账部分 第四章 其他技术需求 提及:投标人需要详细了解本项目涉及的关联业务系统(税控系统、核心征管系统、税务数字证书系统、异地协作平台等)的情况,明确与关联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类型、接口作用和接口参数。根据现阶段新系统全国使用情况,测算省局系统部署所需数据存储资源。针对系统应用部署的最终用户群体,测算本项目所需计算资源,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详细配置信息。是否能够提供现有“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所涉及的关联业务系统及硬件配置及部署详细说明,以便评估现有硬件环境是否满足本项目拟提供方案的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附录(一)至(四)已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所涉及的关联业务系统简介、功能说明、系统间关联关系及部署模式进行说明。投标人根据项目技术需求,概要测算本项目所需计算资源,初步规划安全等级保护措施。
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包号:第2包 电子底账部分 第四章 其他技术需求 提及:依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GB/T22240-2008)、《税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考虑系统的重要性,以及系统受到破坏后所造成的影响,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电子底账部分)应按国家等级保护三级进行保护,核心数据信息和安全管理应当采取增强的保护措施。是否能够提供现有“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所涉及的关联业务系统及硬件配置、使用情况及部署详细说明,以便评估方案中对于安全等保的需求?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附录(一)至(四)已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所涉及的关联业务系统简介、功能说明、系统间关联关系及部署模式进行说明。投标人根据项目技术需求,概要测算本项目所需计算资源,初步规划安全等级保护措施。
三、中标单位是否会获取现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所有程序代码,以便顺利完成无缝对接的实施升级?
中标后,按合同约定,税务总局根据乙方开展项目需要,提供知识产权属于税务总局的既有应用系统的程序代码。
四、业务功能需求中的每一项功能需求,均有明确完成测试时间。如:“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功能的开发和测试工作”。这和“项目实施要求”中提及的“根据业务和技术需求,原则上整体规划、需求分析、设计、编码实现、系统测试等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是否有冲突?该如何理解?
本项目实现单项业务功能需求,均有具体时间要求,项目各项任务要统筹开展,本项目总体实施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五、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包号:第2包 电子底账部分 第二章 (九)优化消费税管理相关系统功能提及:进一步升级完善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管理系统,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管理系统,卷烟消费税信息采集核价系统,增加消费税评估功能模块,中标人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开发和测试工作。是否能够提供现有“消费税评估功能模块”的详细需求?
消费税现有管理系统中尚无“消费税评估功能模块”,按照工作部署,下一步拟在消费税管理系统拓展开发“消费税评估功能模块”,并实现消费税评估相关功能。
六、开标后是否需要现场讲标?有无具体要求?
本项目无现场讲标环节。
七、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变更为: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8 月12 日8:00--8: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 月 12日8:30(北京时间)
本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德香 周彬010—61989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