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由滦南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的滦南县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法院业务用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滦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滦南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二次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招标内容:
滦南县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法院业务用房工程二次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二、概况
1、工程名称:滦南县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法院业务用房工程二次设计招标
2、建设地址:滦南县北河新区仁和大街以南、忠渝路以东、自来水公司北侧;
3、主要设计内容:①业务用房室内精装修、外门窗规格型号等细化设计、室内装饰平面照明设计等;②外墙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复合保温板二次设计;③场地景观设计及场地布置、外网布置;④配电箱、配电柜、发电站等二次设计;⑤弱电系统二次设计。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合同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共一个合同段。
三、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行业或专业设计甲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本次招标可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设计周期:20日历天。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9日至2017年8月2日每天9:00至17:00时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八、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滦南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滦南县城建设路绿景中心城11#商业楼三层
电 话:0315-5708087 13373156791
传 真:0315-5708087
联 系 人:刘春光
邮 编:063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