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 (招标人概要描述项目预估规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等) 。
1.1.1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600万元,其中硬件450万元,软件150万元(含集成),新建部分540万元,未来EU部分扩容约60万元(新建占比90%,扩容占比10%)。
1.1.2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
1.1.3招标货物的名称:信息安全管理系统CU、DU、EU系统(软硬件)及集成
1.1.4交货期:接到买方通知后所有设备14天内全部到货
1.1.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用“新建+扩容”混合招标方式。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EU\CU\DU整体能力)模型单价10万元/10G,功能开发最高投标限价909元/人/天(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根据项目、标包情况分别设置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4年以来 / 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2.3.1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2.3.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 ;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 ;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如代理商投标,须出具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 ;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投标人自2014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2投标人自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及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3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2.9.4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7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23D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4.1.3.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1.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1.3.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1.3.4税务信息表(包括潜在申请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开户户名、银行账号等,格式自拟);
4.1.3.5上述文件扫描件(以U盘形式提供,4.1.3.4税务信息表另提供可编辑文件电子版)。
注: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以上4.1.3.4税务信息表中内容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7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2017 年 8 月 4 日 17 时 00 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且使用中国联通iPSS上传投标文件)”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情况填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23D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的适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4小时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
5.2.2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且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当电子投标(文件打包、上传、解密异常)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文件打包、上传、解密异常)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及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27号
邮 编: 300052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156209166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mahuixinws@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23D室
邮 编: 300051
联 系 人: 李宇 关晓晓
电 话: 18722568387 18902057352
传 真: /
电子邮件: 18722568387@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 号: 022901421000143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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