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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新供销天业农产品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天濠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濠江区7000吨低温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7128GG2176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区7000吨低温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书及图纸。
2、采购预算:人民币 950 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别;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5、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6、 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审小组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五、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应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别。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还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位于花果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下午14: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8月21日下午14: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3592216 电话:
传真:020-83595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联系地址:
邮编:510010 邮编:510000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甲、乙……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的投标。各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 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各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 方负责提交。
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本联合体中标,整体的项目管理工作由 方负责, 方将参与项目管理;甲方负责 部分,乙方负责 部分,……方负责 部分。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中标后各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6. 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享有和承担完成本项目中施工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的责任。待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协商收益分配的有关事宜。
7.联合体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8.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各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9.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就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各方在协商同意后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0.联合体形成后,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行为。
11.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竟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12.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结算各项费用或者该项目未能中标,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投标报名 壹 份,随投标/响应文件装订 壹 份,联合体成员各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