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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港珠澳大桥口岸穿梭巴士营办商招标文件》补遗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口岸穿梭巴士营办商招标文件》补遗书 批复文号 粤发改交通函[2017]948批复单位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香港运输署和澳门交通事务局联合招标人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
  项目名称  《港珠澳大桥口岸穿梭巴士营办商招标文件》补遗书
  批复文号   粤发改交通函[2017]948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香港运输署和澳门交通事务局联合招标人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

现就《港珠澳大桥口岸穿梭巴士营办商招标文件》关于成员公司跨境客运服务经验认定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对于成员公司自身没有跨境客运服务经验,但与其他公司合作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从事跨境客运服务的,如在合作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合作企业协议(合同)或经合作各方正式签署生效的补充协议(合同)中明确了成员公司所持有股份比例的,按照该股份比例以及投标文件“2.2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二)款的规定,认定成员公司是否具有跨境客运服务经验;如合作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相关协议(合同)未明确成员公司所持有股份比例,则视为成员公司具有跨境客运服务经验。

凡涉及上述情形的投标人,在提交成员公司有关股权证明时,除了提供经该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部门核定的含有公司出资者(股东)情况的公司基本登记信息外,还须提供合作企业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如有相关补充协议、合同的,也须提供复印件。

各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后,请在24小时内填写回执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

传真:020-87578002-823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香港运输署

澳门交通事务局

2017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补遗书.pdf
  发布人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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