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宝安石岩塘坑站新出FA调湖洋站F12负荷与湖洋站F51网架完善工程等81项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宝安石岩塘坑站新出FA调湖洋站F12负荷与湖洋站F51网架完善工程等81项工程监理招标经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以“深供电计〔2017〕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深圳市
2.2建设规模: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宝安石岩塘坑站新出FA调湖洋站F12负荷与湖洋站F51网架完善工程等81项工程监理招标,分布于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的81项配网工程[具体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10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 12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配网基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总监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3.3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与本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7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中标单位隶属同一集团;
3.8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9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总监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3.10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8 月 1 日至2017年8月 7 日 ,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其他: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自行下载)。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为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一路电力调度大厦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29号
邮 编:518000 邮 编:528400
联 系 人:郑工 联 系 人:徐兰
电 话:0755-88933741 电 话:18676181941
8.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一路39号电力调度大厦监察部,邮政编码:518048;举报网站:xinfang@sz.csg.cn。
招标单位(盖章):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