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
2 投标人应具相关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3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效。
4投标人近三年来应有2个及以上同类项目优良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5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财物状况良好。
7 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9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