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五华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6]3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华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大坝七都村;
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一幢三层殡仪服务用房,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公用辅助工程(围墙557米,挡土墙345米,道路5875平方米,道路硬底化3032平方米,绿化、排水沟等)。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五华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一幢三层殡仪服务用房,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公用辅助工程(围墙557米,挡土墙345米,道路5875平方米,道路硬底化3032平方米,绿化、排水沟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承包方式:按实结算下浮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2)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外省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3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4 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近三年未被梅州市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5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3.6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7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8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递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及二代身份证;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2017年4-6月份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7)技术负责人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2017年4-6月份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8)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C类人员”证书、2017年4-6月份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9)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相应的岗位证书及二代身份证、2017年4-6月份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0)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时间内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13)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省外企业则还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报名,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核验后退回。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8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五华县民政局
办公地点:五华县华兴北路8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3-433723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联系人: 佘小姐 联系电话: 020-85530825-616 传 真:020-85520192
日期: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