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XHZ1410822017 0801SS011-01
1、招标条件
本霍州市原108国道(退沙–许村)景观大道建设项目已由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霍发改审批发(2015)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州市退沙街道办事处,项目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霍州市原108国道(退沙–许村)景观大道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霍州市原108国道(退沙–许村)两侧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霍州市原108国道(退沙–许村)景观大道建设项目,项目东起退沙村,西至许村,道路总长度3620米,本次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改造街道绿化、人行道、建设1个附属小游园绿地。
2.3项目总投资:965万元,其中:本标段投资:约500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霍州市原108国道(退沙--许村)景观大道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设计中改造街道绿化、人行道、建设附属小游园绿地等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8 月 2 日 至 2017年 8 月 8 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00分,下午 13时至17 时 (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 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
(4) 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 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市政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9)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市政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
(10) 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并胶装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年 8 月 9 日 至 2017年 8 月 15 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00分,下午 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信息发布大厅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霍州市退沙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杜云林
电 话: 1880347666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海军
电 话:0357-2101838 13203579995
2017 年 8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