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白城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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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白城市国家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白城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31日 13:0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31日 09:00至2017年08月04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白城市文化西路60号楼-8(司法局西200米)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21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白城市,公园东路14号) |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剑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04360872 | ||
| 采购单位 | 白城市国家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白城市胜利西路2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剑宇177043608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晓柳0436-3527555 | ||
| 附件: | |||
| 附件1 | 国税局招标公告 (111111).docx | ||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白城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白城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白城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2017HYBC07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剑宇
项目联系电话:177043608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白城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27号
联系方式:梁剑宇177043608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晓柳0436-352755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监理标段:白城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监理;
施工标段:白城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
2.2项目招标编号:监理标段:2017HYBC0706-1;
施工标段:2017HYBC0706-2;
2.3建设地点:白城市国家税务局院内
2.4招标范围:监理标段: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工作;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共98日历天;监理服务期2017年8月25日至工程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完成结束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能力。 3.2监理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在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经验。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标段)和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段)的信誉情况,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报名有效时间内。) 3.8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 3.9本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0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件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9:00至2017年08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白城市文化西路60号楼-8(司法局西200米)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4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白城市,公园东路1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标段)和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段)的信誉情况,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报名有效时间内。)
3.8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
3.9本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0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