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岳和顺小区公租房配套工程项目已由南岳区发改局以岳发改【2017】41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南岳区房产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岳和顺小区公租房配套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岳区;
2.3建设规模:南岳和顺小区公租房配套工程,包括给水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照明音响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硬质景观工程;整个项目投资估算约426.7万元;
2.4工期要求:3个月(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南岳和顺小区公租房配套工程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招标控制价:开标前十五天公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6个月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2017年2月-2017年7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并可网上查询);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6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须包含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万元,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报名前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账 号:1824 9901 0400 065 20
5.4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南岳和顺小区公租房配套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4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3点至5点)(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必须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携带: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并打印的方为有效);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⑦湖南省外企业须携带《入湘施工登记证》;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⑧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社保查询网址及密码;
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原件);
⑩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⑾企业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原件)。
以上资料(①、②、⑨、⑾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⑧、⑩验原件、留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报名。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留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报名时的关键岗位人员与正式投标时人员必须保证一致,不得更改,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岳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南岳区房产处
联 系 人:符先生
电 话:15873489113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903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17397225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