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通勤车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项目名称: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通勤车业务外包
2.招标编号:CSIEZB170406318
3.招标内容: 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用于解决员工往返于厂区与生活基地的通勤车服务,满足甲方员工在办公地点往返于居住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全程约85公里±5公里)的通勤业务需求。通勤车服务车型及数量:宇通牌客车或中通牌客车53座大巴车,根据厂区至米东区距离及甲方员工乘车需求,满足需求预计每天发车6-12趟次以上车辆。工商注册地在乌鲁木齐地区以外的投标企业必须在乌鲁木齐市注册分公司(含承诺中标后注册分公司),所提供车辆必须为投标人名下乌鲁木齐(新A)牌照车辆。
服务期限及发车频次: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包含节假日),预计需要6辆通勤服务车,乙方中标后30天内6辆车采购到位并达到通勤条件。2018年6月30日至2020年8月1日(包含节假日),预计陆续增加至12辆通勤服务车,乙方按照甲方用车需要将增加的车辆购置配备到位(甲方至少提前30天通知乙方),具体时间按甲方需求进行安排,乙方必须保持随时出车状态,听从甲方调度人员的调动和指令。
4.服务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四通南路3222号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5.服务周期:合同期限为3年,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明确含有道路旅客运输业务或车辆租赁业务。
3)投标人自有大型客车(53+2座)不少于10辆,且购车发票总价值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投标时提供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购车发票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发票原件备查);
4)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应具有良好的同类项目业绩,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6)投标人应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办理完2016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且无不良信誉记录;
7) 投标人近两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项企业通勤服务相关业绩,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150万。(投标时提供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方式等合同主要信息复印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2日至2017年08月08日18: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艳,索玲,电话0991-6809913、6803664)。
8.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2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得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神华大厦A座十楼1008开标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联系电话:0991-6809913、6803664)。
1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www.ceh.com.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媒体上发布。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每家单位限派2名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招标方将另行通知。
招标人: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利萍
电 话:0991-69755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7层
在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神华大厦A座1007室
联 系 人:王艳、索玲
E-mail: shenhuaxinjiang@126.com
电 话:0991-6809913、6803664
说 明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二、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务必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务必是订单中显示的账号。汇入其他账号将被视为无效,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