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龙泉湖湿地续建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号:SJZ-SP1706005)、石家庄市财政局(工程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园林局、石家庄市龙泉湖湿地筹建处,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泉湖湿地续建工程监理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区西部山前大道以东、横二路以南、青银高速以西、横三路及南二环西延以北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监理共分为 7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1个标段进行报名并投标。
2.6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2.7 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湘江道39号信息工程学院操场东北角三楼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资料至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a)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4.5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 9时00分,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园林局、石家庄市龙泉湖湿地筹建处
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8号、石家庄市花卉园
联系人:赵秀丽
联系电话:0311-85672646
招标代理: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39号信息工程学院校内操场东北角三楼
联系人:邢敏云 张玲浩
联系电话:0311-89107815 89107813 89107810
传真:0311-89107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