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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广东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粤发改农经函〔2015〕156号文批准立项,广东省水利厅以粤水建管[2015]92号文批复了广东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及省级水利资金,招标单位为广东省水文局。该项目固定实验室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固定实验室IV标的包件1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固定实验室IV标包件1(第三次) 招标编号:GDSZYJK-2016-0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东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固定实验室IV标,划分为3个包件,其中包件2,包件3已招标成功,现进行包件1的第三次招标。第三次招标的包件划分情况及最高限价如下: 包件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合价最高限价(万元) | 1 | 气相—色谱质谱仪 | 台 | 1 | 150 | 15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包件1:气相—色谱质谱仪)设备有效的授权证明;所投设备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 3.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2013年1月至今没有因自身或产品质量或运营、服务问题等,被政府相关部门或招标人公开行政处罚、或公开通报,记不良记录或记过; 5. 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上,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持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3)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可下载)、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完成的IC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1)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2)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5)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水文局 地 址:广州市多宝路39号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20-8196518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联系人:谢先生、郭小姐、梁先生 电话:020-66341719、020-663417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