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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路食堂餐梯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员工服务中心梅花路食堂餐梯改造项目施工采购公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梅花路食堂餐梯改造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对象就此项目进行谈判响应。对此项目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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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员工服务中心

梅花路食堂餐梯改造项目施工

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梅花路食堂餐梯改造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对象就此项目进行谈判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参加谈判。

详细内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广州    

1.2建设规模在不改变现有餐梯井道的基础上,对在用的已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餐梯实施更换,拆除原有的旧梯,在原井道安装2台载重量为200KG的杂物,的轿厢尺寸为宽600mm*深800mm*高1170mm,且开门尺寸为580 mm。本项目按实际实施工程量结算,结算价格等于中介单位审定的造价实际工程量总价乘以(1-下浮费率)进行结算。报价方式: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下浮费率,结算时按照中介单位审定的造价乘于(1-下浮费率)进行结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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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

4

能提供近3年中连续2年的公司财务报表;

5

近两年同类型项目累计业绩不低于200万元;

6

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200万元;

7

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8

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9

投标单位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大于1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2

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B级或以上资质。

3. 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供应商网上下载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08月03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8月07日16时30分00秒,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报名且到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天河城东门对面)八楼前台递交报名资料并办理相关购买确认手续(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过期无法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文件)100元人民币(现场支付,只接受刷卡,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报名提交资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招标文件(评审文件)领取记录表(见附件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3)供应商行为规范承诺书(见附件2)。

完成上述流程后,务必在上述时间内登陆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若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办理数字证书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有意参加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流程(包含招标文件的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咨询热线: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4.1电子版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08月03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4日14时30分00秒。

4.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14日14时00分00秒至2017年08月14日14时30分00秒。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八楼评标2室)。

4.3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若使用投标专用章);

(4)以上资料需单独提交。

4.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未按规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未按规定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梅花路1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020-87126707                     电        话:020-85204280

7.投诉监督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监察部(广州市天河南二路二号)投诉。举报电话:020-87122399,020-87122252;举报邮箱:jbyx@guangzhou.csg.cn。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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