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赵县教育局2017年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维修二四标段:何庄点项目 已由 赵县发展改革局 以 赵发改【2017】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赵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薄弱学校维修改造工程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为 何庄点院内 ,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内,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项目共分为七个标段,七个标段同时招标,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七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的七个标段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依次进行,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的七个标段中,如果已在前面一个标段中中标,后续标段只参与标底的合成和评审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8 月 02 日08:30:00至 2017 年 08 月 08日17:3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清单、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 23 日 9 时00分,地点为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赵县自强路97号邮政局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赵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赵县安济大道110号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联 系 人:冯科长 联 系 人:崔银鹏
电 话:0311-84907985 电 话:0311-80791977
传 真:0311-84907985 传 真:0311-80791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