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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惠来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第二期(华湖、惠城、隆江、靖海、葵潭、东陇、神泉及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工程,经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揭阳市财政局、揭阳市水务局(揭市发改农[2017]849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惠来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第二期(华湖、惠城、隆江、靖海、葵潭、东陇、神泉及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工程施工监理
1.2 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惠来县华湖镇、惠城镇、隆江镇、靖海镇、葵潭镇、东陇镇、神泉镇及大南海石化工业区。
1.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隆江水厂、靖海水厂、岐石水厂三个水厂工程扩建。其中,岐石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26000m3/d、扩容6000m3/d;隆江水厂设计供水规模20000m3/d、扩容10000m3/d;靖海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7000m3/d。葵潭水厂增建调节池1座;新建隆江取水泵站1座;新建惠城3个村、华湖镇白塔村制水厂共4座;新建神泉镇7个村水井水塔制水。新建原水取水管2876m,新建输水管道15056m、新建配水管道154513m。
1.4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中的“合格”标准。
1.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施工安全、质量、投资、验收、进度控制、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审核、资料整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驻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5)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6)投标人在报名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4)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岗位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总监岗位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
6)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可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下载)。
1)~5)项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齐或未提供原件将不予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请派拟投入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8月3日至8月9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持报名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来县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街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4栋2楼
联系人:钟先生
联
系 人:夏 工
电 话:0663-6697014 电 话:020-38730932-820、18688428067
2017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