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四、概况、招标范围、内容
招标范围:华电南疆公司车辆租赁服务等事项
工程名称:天津华电南疆热电燃机项目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立即实施。
招标编号:TJBJ20170803-03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相关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具有车辆租赁服务管理良好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拟派驻的客服工作人员应有体检健康证明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有效资质证件。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
2、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现场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于 2017年8月3日 至 2017年8月9日,工作日上午 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下午 14 时0 分 至16 时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见附表)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前往海泰创新基地B-2号楼3门801获取招标文件。
2、凡网上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待定 元。招标人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盖公章),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待定 日内寄送。
3、本次招标标书售价1000元整,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标书款支付方式:现金或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天津海光寺支行
帐 号:2112 0142 1000 0210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22-60979600 6097963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海泰创新基地B-2号楼3门801
联系人:卞长凯 电话:022-83972166
招标文件澄清文请发送邮箱:tjbojian2000@163.com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7年8月22日10:00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海泰创新基地B-2号楼3门801。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或盖红章扫描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各项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各项资质、业绩、资格等的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十一、购标书说明
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入网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821、822、823、825)
附表:
天津华电南疆热电燃机项目车辆租赁服务
报名回执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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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单位全称 |
投标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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