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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国道违法动态取证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其108国道违法动态取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一、项目名称:108国道违法动态取证项目二

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其108国道违法动态取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108国道违法动态取证项目

二、项目编号:SXGDZC-LHW-20170806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内容(相关货物、服务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次采购货物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108国道违法动态取证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①报价人须同时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壹级资质证书、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②主要产品或系统具有公-安部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须在有效期内);③为保证整体系统稳定性,本次项目中涉及到卡口系统、雷达、电警系统、服务器、平台软件、大屏显示系统以及交换系统均为同一品牌;④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查询地点:项目所在地);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受惩黑名单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不良记录;⑥在国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国内供应商;

8、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捌佰元(¥8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的缴纳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4、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书、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8、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除应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

(1)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2)主要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为保证产品质量稳定,需提供2017年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注:1、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提交两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交投标人联系表一份(A4纸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2、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一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与注意事项

1、发布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霍州市退沙办退沙村(国道108复线813KM处)

联系人:陶女士

电话:1354618711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西路裕景花园海祥E座1103号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0357-2103400、13152878054

邮箱:176198295@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治南街支行

账号:14001648108050500802

行号:105164010031

2017年8月4日

山西公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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