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厦门长实-公开招标-XM2017-CS201704-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XM2017-CS201704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
厦门长实-公开招标-XM2017-CS201704-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XM2017-CS201704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联系方式:黄工,0592-51661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三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魏勇贵,0592-6020719 采购项目名称: 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提标)――反硝化滤池及配套系统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日起至2017年8月24日上午09:00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三楼招标部(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整,图纸费用另计。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二楼会议室(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方式:魏勇贵,0592-6020719 其他: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08-03 19:43:18 附件: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