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五邀招 [2017]11 号
一、发包单位: 五大堡乡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 庆元县五大堡乡甘竹山村(竹塆淤)土地开发项目
三、工程地点: 五大堡乡甘竹山村
四、工程概况: 甘竹山村(竹塆淤)现有 48 亩适合开发的地块,地类为荒草地、园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垦造水田等工程。
五、工程款结算方式: 承包方在完成全部工程量后,第一期:经预验收合格后,按核定的实际开发面积 70% 工程款的 40% 拨付;实际开发面积未核实的,按立项面积 50% 工程款的 40% 拨付,同时退还项目保证金;第二期:通过市级验收并在决算审计结束档案资料缴清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 60% ;第三期:通过省级复验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 80% ;第四期:预留总工程款的 20%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和地力培育保证金,一年后经复查无质量问题的兑付 10% ,第二年地力培育验收合格后兑付 10% 。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 庆元县国土局编制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七、质量要求: 合格(以庆元县国土局等部门验收为准)。
八、工期要求: 110 日历天
九、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1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要求: 具备庆元县内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项目经理或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两个以上或预中标工程。
十、开标时必须提供资格审核材料 3 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格审核材料必须在 2017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前提交登记,逾期拒收。
十一、相关款项 :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报名资料费 300 元,以上二笔款项于 2017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前交到五大堡乡财务室,逾期无效。
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抵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十二、特别提示:
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提交资料时验证身份,提交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17 年 8 月 8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地点: 五大堡乡政府三楼会议室 。请各投标单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视为放弃。
十三、联系人:
发包单位: 吴雪松 电话: 13967071121 ( 661121 )
交易分中心:胡志斌 电话: 13906880110 ( 686686 )
庆元县五大堡乡人民政府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大堡分中心
2017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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