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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和贸易园区项目(商务中心)工程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河北国和贸易园区项目(商务中心)工程施工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省国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1.招标条件
本河北国和贸易园区项目(商务中心)工程施工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省国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大车行村
2.2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计划工期: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1日,共计7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 5 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费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国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68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司庆文
电    话:0311-85665922

招标代理:河北广通三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与京赞路交叉口东北角观峰嘉邸三楼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王阔
电    话:0311-87716782
传    真:0311-87716781
电子邮件:wangsky1986@163.com
开户名称:河北广通三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富强大街支行
账号:0151170000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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