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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冲压车间标段、焊装车间标段、厂区公共土建标段、综合办公楼标段、厂区室外管廊及管网标段)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产业函[2017]198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现对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冲压车间标段、焊装车间标段、厂区公共土建标段、综合办公楼标段、厂区室外管廊及管网标段)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20-3920693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020-83634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约42810.73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冲压车间、临时围墙、部分道路、焊装车间、焊涂通廊、污水站、油化库、固废站、消防站、试车跑道、发车中心、员工停车场、整车停车场、道路及给排水、地磅、10KV进线管井等预埋工程、路灯及管线管井等、厂区绿化土回填、综合办公楼、围墙及物流门、门岗、厂区室外管廊及管网等。项目专线生产新能源汽车,设计生产能力20万辆/年,其中焊装车间单体建筑面积约为50976平方米。
3、监理范围:(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开始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备案为止;(2)质保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3)竣工结算期:按监理合同要求。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748 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8月4日至 2017 年8月8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8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8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39206932,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路633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