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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新城子镇光伏发电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经县财政局批准(林财购准字(2017)第80号),受新城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新城子镇光伏发电系统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时间等内容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
 经县财政局批准(林财购准字(2017)第80号),受新城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新城子镇光伏发电系统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时间等内容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林西县新城子镇光伏发电系统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LZC-2017-078

3、项目内容:

新城子镇大金沟村15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明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内容及要求。

4、项目预算:

预算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玖仟伍佰元整。(?1759500.00)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竞标处理。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竞标供应商须是薄膜光伏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太阳能电池组件具有相关行业认证(必须具备IEC、CGC认证)。

4、投标供应商2015年以来不低于50KW同类项目的良好业绩,并具有成功运行案例;

5、投标供应商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

6、投标供应商必须整包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内蒙古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26室。

2、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8月4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登陆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资质文件提交

1、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异地企业可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下载《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

2、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提交下列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用工合同原件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招标人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查询电话0476—5351116(13734862534);

(4)投标人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并网逆变器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5)太阳能电池组件具有相关行业认证(必须具备IEC、CGC认证)。

投标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上述材料,综合评审时一经核实发现虚假情况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原因造成无效投标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除上述资质证件外,投标人还需提供下列证件供评委评分时核查:

(1)2015年以来不低于50KW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合同原件;

 

(2)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件。

4、所有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能提交所要求证件原件的

(2)所提交证件原件与所提交的复印件不符的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时

2、标书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时

3、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时

4、开标地点: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1602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需通过本企业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入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拒绝个人网银转账和其它缴款方式),凭银行业务回单原件到采购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

户名: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林西支行

账号:15001647642052500078

3、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投标人凭银行业务回单原件于开标当日在开标会场开标前换取。

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凭采购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凭采购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下午5:00前,以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出具的进账单时间为准。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6、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含不按时参加开标会的情形);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投标人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之一的;

(5)中标人不能按所投产品按时供货的;

(6)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七)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含:材料费、设备费、装卸费、运输费、施工费、技术培训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项目验收合格前全部税费。

(八)确定中标供应商方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投光伏发电系统的价格、技术响应程度、实施方案、工程业绩、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上公告。

中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供货,货到后由新城子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公告的参数对电池组件、并网逆变器等材料进行初验核实后再实施安装,安装完毕并网发电稳定运行后由新城子镇政府牵头组织验收。如果成交供应商所供系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新城子镇政府做退货处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同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四、工期要求:

2017年9月25日前必须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协调并网发电,否则采购人将追求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五、售后要求:

1、竞标人对所提供的系统应实行售后服务,服务期为25年。保修期:整机系统质保3年,组件质保期10年,逆变器质保期5年,施工部位防水服务期为5年。

2、寿命及功率衰减:光伏组件正常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在10年使用期内输出功率不低于90%的标准功率,在25年使用期限内输出功率不低于80%的标准功率。光伏组件第1年内输出功率衰减率≤3%;光伏组件前 3 年内累计输出功率衰减≤5%。

3、在保修期内,竞标人应无偿更换(含工时费)由于元器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对于使用原因造成的故障,采购人只承担更换的材料费用。

4、在保修期内,由于下列情况所造成的缺陷、损坏或达不到指标时,不属于竞标人责任:

(1)由于采购人错误操作和维修;

(2)设备在现场保存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的问题;

(3)由于非竞标人造成的其它错误和缺陷。

5、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竞标人总承包范围内的设备,如有光伏发电系统运行不正常时,竞标人自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起,48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达设备安装现场,本着先解决问题后区分责任的原则,解决影响光伏发电系统的问题,保证光伏发电系统正常运行。

(十一)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向林西县扶贫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发电系统并网发电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合同款,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025250

联系人:池凤香

联系电话:0476-5355598

传真:0476-5355598

地址: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26室

采购人:林西县新城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魏永存

联系电话:1394760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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