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塔部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8月
广州塔部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图纸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塔部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塔部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93381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3292716、1351278896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管电话:020-8306152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
四、项目概况:广州塔塔高450米,天线桅杆150米,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因公司所管理监控系统设备逐渐老化,为进一步结合改善资源利用、提高管理效率,逐步将目前零散的众多安防子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拟对广州塔部分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最大程度地实现广州塔安防区域视频监控应用系统的技术升级、应用升级和功能升级,实现治安管理工作的智能化。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塔部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内容及规模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要求进行原监控控制系统升级改造,监控系统的管理平台、视频存储、电视显示墙、视频光纤接收器点对点的更换、首层、7.2米、107层、108层、111层、112层视频摄像机改造,包括运输(含装卸)、保险、仓储、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保障(免费质保期5年)及其它相关服务;升级改造过程中需增加的网络交换机或光纤收发器、机柜等设备,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2)摄像机点位增加及整改、视频存储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包括硬件和软件)、工作平台的应用、电视墙的安装、视频处理系统(包括硬件和软件)终端控制(含音视频分配器)、安装支架、连接线缆、LED显示屏整体包边、地面恢复等。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3)原有安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不停,考虑到不影响营业,以夜间施工为主。
3、招标控制价: 3941820.21 元(包免费质保期5年)。
4、项目编号:JG2017- 6109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 8
月 5 日至2017年 8
月 30 日 10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及地点:2017年
8 月 30 日 10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30 日 12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 9 月 1 日 9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0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一级资质。如投标人为广东省外企业,须取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和递交投标文件手续。
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9338168
地址:广州市阅江西路222号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8月 5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塔部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附件二:
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投标单位: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