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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易编号:201720 1.招标条件 本2018年高州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经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高发改产业函〔2017〕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州市财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资金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个,新垌镇(流垌、新垌、明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800亩、新垌镇(新德、大路坡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400亩、潭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00亩、东岸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00亩,共1.1万亩。估算总投资为1650万元。 招标内容: 新垌镇、潭头镇和东岸镇的设计与实施方案等上报材料(项目背景、可行性、必要性分析、规划设计图、施工图、工程实施进度计划、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效益分析、风险分析和对策等)各阶段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不允许联合投标; 3.3拟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 2017年8月4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见公告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于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注意事项 5.1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电话:0668-6637866)。投标单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媒体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2 本招标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668-6687200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劳先生 电 话:0668-2795555
高州市财政局 2017年8月4日 |